《美感》(The Sense of Beauty)是桑塔亚那的第一部著作,美学史家们常常把它作为其美学思想的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。在《美感》一书中,桑塔亚那重要讨论了“美的性质”、“道德价值和美学价值的差别”、“形式”、“表现”、“美感”等美学中的基本问题。在这部著作着重里,桑塔亚那试图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美学体系,并将美学与论理学作了严格的区分。在桑塔亚那看来,世界上万事万物原本无善恶之分,就价值而论,这个世界对任何人都非善非恶。价值是人类意识的衍生物,虽然物质世界并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存在,但对人来说,世界只有显现其价值才有目的或发展。人们对世界的判断有非理性也有理性基础,于是就有了人类对现象世界的爱与憎。桑塔亚那继承了斯宾诺莎和休谟的观点,认为我们对事件世界的好恶,从本质上说,是非理性的。事物之所以好,是因为人们对它们的偏爱。
当然,桑塔亚那没有忘记美的本质是多方面的。“一个真正能规定美的定义,必须完全以美作为人生经验的一个对象,而阐明它的根源、地位和因素”。他对人生经验的强调,意在反对单从美的客体性质出发来研究美的本质,并主张从意识的角度切入美的价值研究。他说:“正如水会寻找到它自己的水平面和大自然会讨厌真空一样,观众可以想象出他预想中的目的和事物。而物质中的分子排列仍然是无意识的,所有的自然物都无法感觉到它们时刻变化着的这种排列。而只有我们这些自然变化过程唯一的旁观者,用了我们自己的兴趣和习惯去看到了这一过程的进程和顶点。……在这样一个机械的世界,除了我们自己和人性偏见以外,我们就不知道有任何价值因素。抛却了意识,我们就抛弃了一切可能的价值”。[[16]]特别是对美的欣赏即审美价值,“我们不但需要意识,更需要有感情的意识”。“在审美感受中,我们的判断必然是内在的,是根据直接经验的性质,而决不是有意识地根据对象毕竟实用的观念;反之,道德价值的判断,如果是积极的话,则往往根据它可能涉及的实利意识”[[17]]在这里,桑塔亚那一方面对审美判断与道德判断作了严格的区分,认为劳动和责任的满足属于道德判断,游戏和享受的快乐则属于审美判断。另一方面,他又反对将道德价值与审美价值割裂开来。当克罗齐等人所阐释的非功利的康德式的美学观点大行其道的时候,桑塔亚那发表了挑战“主流”的见解。在桑塔亚那看来,鉴赏一幅画总与购买它的欲望相关,欣赏音乐是有竞争性与消耗性的,所以“审美快感的特征不是无利害观念”[[18]]他认为,“把事物的审美功能与事物的实用的和道德的功能分离开来,在艺术史上是不可能的,在对艺术价值的合理判断中也是不可能的。”[[19]]在某些西方学者眼里,桑塔亚那哲学基本上是道德哲学,它的重点是以幸福和创造力为目的的理性生活。但他努力不使道德价值和美学价值分离,并把美分为道德的善、描述的和谐(既是理性的目的,又是理性的手段),美学原理也是道德原理。例如,阿内特在《桑塔亚那和美感》(Santayana and the Sense of Beauty)中认为,桑塔亚那使艺术和美学服从道德,但是,它的重要之处在于确立了伦理学意义上的审美结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