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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诗论 ( 释文及注解 台湾大学 周凤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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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正文
子金



加入时间: 2007/08/11
文章: 63

文章时间: 2007-8-11 周六, 上午9:59    标题: 孔子诗论 ( 释文及注解 台湾大学 周凤五) 引用回复

凡例

一、本篇根据《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(一)》图版,参考马承源所作释文,简号、简序仍其旧贯。
二、释文用通行字,通假字直接读破,简文残缺或无法辨识者以□代之。
三、释文重新标点断句,竹简抄写符号仅保留长方形墨记。
四、文字考释在注解中择要说明。


壹、释文

【第一简】

行此者其有不王乎?孔子曰:「《诗》亡隐志,乐亡隐情,文亡隐言。」

【第二简】

时也,文王受命矣。颂,旁德也,多言后;其乐安而迟,其歌申而寻,其思深而远。至矣!大雅,盛德也,多言

【第三简】

也,多言难而怨悱者也;衰矣,小矣!邦风,其纳物也溥,观人俗焉,大敛材焉;其言隐,其声善。孔子曰:「唯能夫

【第四简】

曰:「《诗》,其犹旁门与?」「残民而怨之,其用心也将何如?」曰:「邦风是也。」「民之有戚患也,上下之不和者,其用心也将何如?」

【第五简】

是也。」「有成功者何如?」曰:「颂是也。」▋<清庙>,王德也,至矣!敬宗庙之礼,以为其本;秉文之德,以为其蘗,「肃雝

【第六简】

「多士,秉文之德。」吾敬之。<烈文>曰:「亡竞维人,丕显维德。呜呼!前王不忘。」吾悦之。「昊天有成命,二后受之。」贵且显矣!颂

【第七简】

怀尔明德。」曷?诚谓之也。「有命自天,命此文王。」诚命之也。信矣!孔子曰:「此命也夫!文王唯裕已,得乎此命也。」

【第八简】

<十月>,善辟言;<雨无正>、<节南山>,皆言上之衰也,王公耻之。<小旻>,多疑矣!言不中志者也。<小宛>,其言不恶,少有危焉。<小弁>、<巧言>,则言谗人之害也。<伐木

【第九简】

贵咎於己也。<天保>,其得禄蔑疆矣!赞寡德故也。<祈父>之责,亦有以也。<黄鸟>,则困而欲反其故也,多耻者其方之乎?<菁菁者莪>,则以人益也。<裳裳者华>,则

【第十简】

<关雎>之媐、<樛木>之时、<汉广>之智、<鹊巢>之归、<甘棠>之报、<绿衣>之思、<燕燕>之情,曷?曰:「重而皆贤於其初者也。<关雎>以色喻於礼。

【第十一简】

情,爱也。<关雎>之媐,则其思益矣。<樛木>之时,则以其禄也。<汉广>之智,则知不可得也。<鹊巢>之归,则俪者

【第十二简】

好,反纳於礼,不亦能媐乎?<樛木>,福斯在君子,不

【第十三简】

可得,不求不可能,不亦知极乎?<鹊巢>,出以百两,不亦有俪乎?《甘

【第十四简】

两矣!其四章则愈矣!以琴瑟之悦,拟好色之愿;以钟鼓之乐,

【第十五简】

及其人,敬爱其树,其报厚矣!<甘棠>之爱,以召公

【第十六简】

召公也。<绿衣>之忧,思古人也。<燕燕>之情,以其独也。孔子曰:「吾以<葛覃>得是初之诗,民性固然。见其美,必欲反其本。夫葛之见歌也,则

【第十七简】

<东方未明>,有利词。<将仲>之言,不可不畏也。<扬之水>,其爱妇,悡。<采葛>之爱妇,

【第十八简】

因<木瓜>之报,以喻其怨者也。<杕杜>,则情喜其至也。▋

【第十九简】

□志,既曰天也,犹有怨言。<木瓜>,有藏愿而未得达也。交

【第二十简】

币帛之不可去也,民性固然。其隐志必有以喻也,其言有所载而后纳,或前之而后交,人不可干也。吾以<杕杜>得釂

【第二十一简】

贵也。<将大车>之嚣也,则以为不可如何也。<湛露>之益也,其犹驰乎?孔子曰:「<宛丘>,吾善之。<猗嗟>,吾喜之。<鳲鸠>,吾信之。<文王>,吾美之。<清

【第二十二简】

之。<宛丘>曰:「洵有情,而无望。」吾善之。<猗嗟>曰:「四矢反,以禦乱。」吾喜之。<鳲鸠>曰:「其仪一兮,心如结也。」吾信之。<文王>曰:「文王在上,於昭于天。」吾美之。

【第二十三简】

<鹿鸣>,以乐始而会,以道交见善而傚,终乎不厌人。<兔罝>,其用人,则吾取

【第二十四简】

以□□之故也。后稷之见贵也,则以文武之德也。吾以<甘棠>得宗庙之敬,民性固然。甚贵其人,必敬其位;悦其人,必好其所为;恶其人者亦然。

【第二十五简】

<荡荡>,小人。<有兔>,不逢时。<大田>之卒章,知言而有礼。<小明>,不

【第二十六简】

忠。<邶柏舟>,闷。<谷风>,鄙。<蓼莪>,有孝志。<隰有苌楚>,得而侮之也。

【第二十七简】

如此何?斯釂之矣。离其所爱,必曰:「吾奚舍之?宾赠是也。」孔子曰:<蟋蟀>,知难。<仲氏>,君子。<北风>,不继人之怨。<子立>,不

【第二十八简】

□恶而不文。<墙有茨>,慎密而不知言。<青蝇>,知

【第二十九简】

患而不知人。<涉溱>,其继肆而士,角艳妇。<河水>,知


贰、注解

1 简一「诗亡隐志,乐亡隐情,文亡隐言」:隐,简文左从阜,右从心、吝声,原释「吝」,读为「离」。按,当依李学勤、庞朴之说,读为「隐」。亡,无有也,与禁止之「毋」不同。简文谓人心之真实情志皆反映於诗歌、音乐、言语之中,无法隐匿或矫饰,即「诗言志」是也。郭店<性自命出>简五九:「凡兑人勿吝也,身必从之,言及则明举之而毋伪」,其「兑人勿吝」当读为「说人勿隐」,谓凡说服他人,言词切勿虚矫不实也。循此理路,知郭店<语丛四>之「言以始,情以久。」指说服他人由言语始,影响深远则有赖诚实。情,实也,即「身必从之,言及则明举之而毋伪」也。二篇所说相应如此,知<语丛四>乃杂记、短说之属,具有辅助与说明之作用,为<性自命出>之衍生物。至於<语丛一>、<语丛二>、<语丛三>,其主旨与《五行》、《性自命出》、《尊德义》、《六德》相关,论述深入而结构松散,且简册短小,字体工整,字距较大,当属后学者所记「师说」,解释《五行》、<性自命出>诸篇者也。若衡以两汉经学授受之例,《五行》、<性自命出>诸篇为「经」,<语丛>四篇则「传」也。

2 简二「申而寻」:申、寻二字皆训「长也」,与「安而迟」、「深而远」文义相应。申字训长,毋庸多赘。「寻」字甲骨文象人两臂伸展之形,或加直画,乃尺之象形,《说文》:「一说:度人之两臂为寻」,亦即「八尺为寻」是也;引申而为「绎理」,见《说文》本义。简十六所见《诗经》篇名<葛覃>之「覃」左旁作「寻」,以声音通假为覃。右旁所从似古非古,其上半直画象尺形,点、横皆羨笔;其下之「甘」,则叠加声符。《尔雅?释言》:「覃,延也。」与「寻」训「绎理」音义皆通。与此相关者,另有郭店<成之闻之>简二四:「其淫也固矣」之「淫」,简三四:「君子衽席之上,让而处幽」之「衽」,<性自命出>简六五:「退欲忍而毋轻」之「忍」,<六德>简三六:「君子言韧焉尔」之「韧」,《老子甲》简三四:「未知牝牡之合淫怒」之「淫」,均以音近通假。《古文四声韵》下平「侵」韵收「寻」、「淫」二字古文形构近似,亦是一证。

3 简三「怨悱」:悱,简文从「退」声,原释「怼」。按,简端经拟补缺文,知此处所论为<小雅>,则二字当读为「怨悱」,所谓「<小雅>怨悱而不乱」是也。关於简文补缺,别详拙作<论上博孔子诗论竹简留白问题>。

4 简四「诗,其犹旁门与?」:原句读有误,参考简二一改正。旁门,四通之门。《尚书?尧典》:「闢四门,明四目,达四聪」,《礼记?聘义》:「孚尹旁达」《正义》:「旁者,四面之谓也」可证。简文谓读《诗经》可以周知四方之事,通达人情事理,犹四门洞开也。《论语?阳货》:「《诗》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」,与简文相通,可以参看。

5 简四「残民而怨之」:残民,原释「贱民」,以为「地位低下之人」。按,当读为「残民」;残,害也。怨,原以为「从谷从兔」,待考。按,「从谷」不确,字乃「沿」字所从,其形则《说文》训「山间陷泥地」之古文省形也。「从兔」亦非是,实「肙」字。二者叠加声符,当读为「怨」。字又见郭店<六德>简三三:「捐其志,求养亲之志。」读为「捐」。又<性自命出>简五八:「门内之治,欲其揜也。」字从二「肙」,读为「揜」,即《礼记?丧服四制》:「门内之治恩揜义」之谓也。本篇简三「怨悱」字形小异,乃同字异构。简文谓居上位者若残民以逞,构怨於人,可以从「国风」诸诗觇其民心也。

6 简四「民之有戚患也」:戚,原释「扑」,读为「罢」;患,原释「惓」,

二字连读「罢惓」。按,上字见郭店<性自命出>简三四:「忧斯戚」;下字与楚简「豢」字所从同,当读为「患」。据<性自命出>「戚」甚於「忧」,则「戚患」犹言「忧患」而甚之耳。此字又见上博简<性情论>简三一:「凡忧患之事欲任」、简三五:「用智之疾者,忧患为甚」,原释「惓」,与本篇同,但「忧患」成语习见,且释「患」於字形有据,又有郭店简文足资对照,毋庸别出新解也。

7 简五「以为其蘗」:字从二「业」,原书缺释。按,当读为「蘗」。《尚书?盘庚上》:「若颠木之有由蘗」《释文》引马融说:「颠木而肄生曰蘗」。然则「蘗」即萌芽之意,与上文「以为其本」之「本」正相呼应。

8 简八「善辟言」:简文从言,「卑」声,原释「谝」,引《尚书?秦誓》:「惟截截善谝言」,以为「善为辨佞之言」也。按,<十月之交>诗直斥小人谗言之害,今乃谓其「善为辨佞之言」,明显不合诗旨,当读为「辟言」。<雨无正>:「如何昊天,辟言不信!」毛《传》:「辟,法也。」简文美<十月之交>善於正言,所言合於法度也。

9简八「小旻,多疑矣!言不中志者也」:小旻,原释「少文」。按,当指《小雅?小旻》,共六章,<小序>以为「大夫刺幽王也」。其诗云:「谋犹回遹,何日斯沮?谋臧不从,不臧覆用。」又云:「谋之其臧,则具是违。谋之不臧,则具是依。」又云:「谋夫孔多,是用不集。发言盈庭,谁敢执其咎?」又云:「维迩言是听,维迩言是争。」简文「多疑」,谓君臣上下猜疑;「言不中志」,在大臣为言不由衷,在幽王则忠言逆耳也。简九论<天保>,美其「君能下下以成其政,臣能归美以报其上」,与此相反,可以参看。

10 简八「小宛,其言不恶,少有危焉」:宛,简文从「肙」声,原释「宛」,但以简二二<宛丘>字与此不同而存疑。按,<小宛>本字作「惌」,小孔貌;<宛丘>本字不详,据简二二从田,则取「田三十亩为畹」之意,又见《包山楚简》简一五一。二诗取义不同,简文用其本字,经传通以「宛」代之,不必强求其同也。「危」,简文从心,禾声,原缺释,盖误以为从「年」声而不得其解也。《礼记?缁衣》:「则民言不危行,行不危言矣。」郭店<缁衣>简三一「危」字从阜,从心,禾声,与此可以互证。「其言不恶,少有危焉」,盖美诗人处衰乱之世而能戒慎恐惧,<小宛>末章云:「惴惴小心,如临于谷;战战兢兢,如履薄冰」是也。

11 简九「赞寡德」:赞,简文作「巽」,原释「馔」,以「馔寡」连读,「是说孝享的酒食不多,但守德如旧。」按,此说不合语法,且有乖诗义。当读为「赞寡德」。赞,助也;谓臣下能助成寡君之德也,故君臣上下「得禄无疆」。<小序>所谓「君能下下以成其政,臣能归美以报其上」是也。

12简九「多耻者其方之乎」:简文从心,方声,原缺释。按,当读为「方」。《论语?宪问》:「子贡方人」《释文》引郑本作「谤」,训「言人之过恶」。<黄鸟>共三章,反覆申言「此邦之人,不我肯榖」、「此邦之人,不可与明」、「此邦之人,不可与处」,而思「言旋言归,复我邦族。」所谓「困而欲反其故」是也。或读为「妨」,害也;其人为多耻者所害,忧谗畏讥而思归也,亦通。

13简十「甘棠之报」:报,简文作「保」,原读为「褒」。按,郑《笺》:「国人被其德,说其化,思其人,敬其树。」则当读为「报」。报,答也。

14 简十「重而皆贤於其初」:重,简文作「童」,原缺释。按,当读为重,重複也。简文列举<关雎>、<樛木>、<汉广>、<鹊巢>、<甘棠>、<绿衣>、<燕燕>七诗,皆连章複沓,反覆言之,其情亦由浅而深,至於卒章而后止,所谓「重而皆贤於其初」是也。

15 简十一「则其思益矣」:简文从贝,益声,经传通作「益」,增也,多也。简文谓<关雎>好色,始虽「辗转反侧」,然能以礼求之,终於「琴瑟友之」、「钟鼓乐之」;盖美其由好色之天性出发,而能循礼以求,<大序>所谓「发乎情,止乎礼义」者是也。简十二:「反纳於礼,不亦能媐乎?」所言与此相通,可以参看。

16简十一「俪者」:简文从辵,离省声,原缺释。按,当读为「俪」,匹也,偶也。其诗首章言「百两御之」,迎亲也;次章言「百两将之」,送亲也;迎送皆以百两,则夫与妇身分相当,故谓之「俪」以美之也。<小序>:「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,夫人起家而居有之,德如鳲鸠,乃可以配焉。」与简文大旨相同。简十三:「<鹊巢>,出以百两,不亦有俪乎?」明言其「出以百两」,意尤显豁,可以参看。又,简二七「离其所爱」,谓舍其所爱之物,以为餽赠宾客之币帛。「离」,去也,舍也,另是一义。

17 简十三「不求不可能」:求,简文从工,从又,原缺释。按,疑「求」之讹。郭店<六德>:「捐其志,求养亲之志。」其「求」字从又,下从二斜画横断之,结构与简文相似,但上下易位耳。<汉广>首章:「汉有游女,不可求思」,简文盖美其好色不可得而能自制,所谓「智」者是也。

18简十三「不亦知极乎」:极,简文作亘,原释「亘」而无说。按,当读为极,楚文字习见。《周颂?思文》:「莫匪尔极」《传》:「极,中也。」又见《周礼?序官》郑《注》。

19 简十四「拟好色之愿」:拟,简文从心,矣声,原读为「嬉」;又以「好色」为「淑女」,以「忨」为「爱」,其说遂不可解。按,字当读为「拟」,比拟也;「忨」读为「愿」。简文「以琴瑟之悦,拟好色之愿」,谓<关雎>以琴瑟和鸣比拟男女天性,美其好色而能以礼节之,所谓「乐而不淫」是也。

20 简十六「以其独也」:独,简文作「蜀」,原释「当读为独」,又以为「若假借为笃亦可」,依违两端。按,马王堆帛书、郭店竹简<五行>引述<燕燕>诗,皆以「君子慎其独也」作结,知当读为「独」。独,专一也。<五行>又引<鳲鸠>:「淑人君子,其仪一也」,可以为证。

21 简十六「葛覃」:原缺释。按,上字从艸,害声,读为「葛」。关於「害」字,裘锡圭有专文考之,论证详密。下字从寻,读为「覃」,考释已见上文「申而寻」条。闻李天虹亦释「葛覃」,其说未见。

22 简十六「得是初之诗」:是,简文作「氏」,原释「得氏初之诗不易解释」。按,当读为「是」,此也,古文字习见。简文所谓「初」,即下文「反本」之意。<葛覃>卒章言「害澣害否,归宁父母。」归宁父母则知反本,故称其为「初之诗」以美之也。

23 简十六「必欲反其本」:其,原释「一」。按,「一本」不词。简文虽模糊,横画下部分墨迹尚存,当释「其」为是。

24 简十七「其爱妇,悡」:悡,原释引《说文》训「恨心」,以为简文说诗中「所表达的爱怀,也是妇人的离恨。」按,此诗共三章,分别嗟叹「不与我戍申」、「不与我戍甫」、「不与我戍许」,而以「怀哉怀哉,曷月予还归哉?」作结,是征夫独戍怀归之词也。简文盖谓其人远戍异地而爱妇怀归,实有怠惰之意。则「悡」字当从《说文》一说训「怠」为是。

25 简十八「以喻其怨者」:喻,原释据简文「俞」读为「愉」,以为「即厚报以愉薄投者」。按,当读为「喻」,譬喻也。《潜夫论?释难》:「夫譬喻也者,生於直告之不明,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。」此诗共三章,彼投我者皆「木瓜」,而我竟报之以「琼琚」、「琼瑶」、「琼玖」,赠答之厚薄迥异,所寓之情意悬殊。简文盖谓以厚报轻,寄其爱慕之意,而求之不得,心中不能无怨也。所谓「直告之不明,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」是也。《礼记?经解》:「温柔敦厚,《诗》教也」,於此可以见之。简十九:「<木瓜>,有藏愿而未得达也。」简二十:「币帛之不可去也,民性固然,其隐志必有以喻也。」所言与此相同,可以参看。

26 简二十「人不可干也」:干,简文从角,干声。原缺释。按,当读为「干」。《公羊传?定公四年》:「以干阖庐」《注》:「不待礼见曰干」。古者相见必以贽,《周礼?太宰》:「币帛之式」郑《注》:「币帛,所以赠劳宾客者。」简二七:「离其所爱,必曰:『吾奚舍之?宾赠是也。』」谓舍其所爱以为宾赠,所论与此有关,可以参看。简文论<木瓜>之朋友赠答,连类论及宾客币帛之不可废,盖指<有杕之杜>而言。详下文。

27简二十「吾以杕杜得釂」:釂,简文作「雀」,原释无说。按,此节所论与「币帛」有关,疑当读为「釂」。《说文》:「釂,饮酒尽也。」《礼记?曲礼》:「长者举,未釂。」郑《注》:「尽爵曰釂。」《唐风?有杕之杜》共二章,均以「中心好之,曷饮食之!」作结,则读「釂」为是。另《小雅?杕杜》共四章,篇题与简文相同,但不言饮食酬酢,与简文无关。

28 简二一「其犹驰乎」:简文从车,它声。原释既引《玉篇》「车疾」之说,又读为「酡」,引《小雅?湛露》:「厌厌夜饮,在宗载考。」以为「盖虽未醉而颜已酡」;依违两端,不得其解。按,当读为「驰」。《小雅?湛露》共四章,结句为「不醉无归」、「在宗载考」、「莫不令德」、「莫不令仪」,所言始於燕私夜饮,进而祭宗庙、进而有德行、进而美姿仪;亦即由口腹之欲始,以修德修业终。简文以车马奔驰喻其进德之速,盖美之也。

29 简二三「以乐始而会」:始,简文从言,司省声。原读为「词」。按,当读为「始」。《小雅?鹿鸣》共三章,首章:「我有嘉宾,鼓瑟吹笙。吹笙鼓篁,承筐是将。」简文所谓「以乐始」也;次章:「君子是则是傚」,简文所谓「以道交见善而傚」也;卒章:「以燕乐嘉宾之心」,简文所谓「终乎不厌人」也。

30 简二六「谷风,鄙」:原释以为从心,不声,读为「背」。按,简文从心,从否,但否字下方「口」与「心」字有省笔,共用部分笔划,故不易辨识;简文省笔又见简十七「<东方未明>,有利词」之「词」,可以参看。此字当读为「否」。《说文》:「否,不也。」经传多训「不通」、「不善」,或借为「鄙」。《小雅?谷风》首章云:「习习谷风。维风及雨。将恐将惧,维予与女。将安将乐,女转弃予。」次章云:「将安将乐,弃予如遗。」卒章云:「忘我大德,思我小怨。」则简文当读为「鄙」。《楚辞?怀沙》:「易初本迪兮,君子所鄙。」王《注》:「鄙,耻也。」简文盖谓其人忘恩背德,行为可鄙也。

31 简二七「不继人之怨」:继,原释「绝」。按,《曾侯乙墓竹简》、《望山楚简》、《包山楚简》所见「绝」字皆从刀,从丝,会意,其刀形左、右向无别。《说文》则以左向者为「绝」之古文,右向者为「继」之或体。简文此字不从刀,当释「继」。「不继怨」,指虽一时交恶,而彼此无怨,终能和乐相处也。《邶风?北风》共三章,首、次二章前两句以「北风」、「雨雪」之寒凉比喻朋友交恶;次两句「惠而好我,携手同行」、「惠而好我,携手同归」,则二人言归於好;结尾「其虚其邪,既亟只且」,形容二人同行,一徐一疾,前者作态,后者欣喜,写来历历如绘,可谓善体人情、善解人意者。《易林?晋之否》:「北风寒凉,雨雪益冰。忧思不乐,哀悲伤心。」写二人交恶;《易林?否之损》(《易林?噬嗑之乾》同):「北风牵手,相从笑语。伯歌仲舞,燕乐以喜。」则写二人言归於好,与简文「不继怨」之说相应,与毛《传》:「刺虐也。卫国并为威虐,百姓不亲,莫不相携持而去焉。」立说迥异。《易林》在三家诗为齐诗,与简文相同,其说盖前有所承也。

32 简二八「青蝇」:蝇,原释以「评语残存一字,未能验证」存疑。按,简文从虫,从邕声、兴声,为叠加声符,当读为「蝇」。<青蝇>见今本《小雅?甫田之什》。字又读为「聘」,从廾,见郭店<穷达以时>简五:「聘以为天子师」。又读为「营」,见西周成王青铜器《何尊》:「维王初营宅于成周」,字从邕声,偏旁不详,旧释「迁」,或释「相」。按,《尚书大传》载周公摄政「五年营成周」,铭文纪年作「维王五祀」,二者相符,参照简文字形,则释「营」为是也。

33 简二九「继肆而士」:继,原释「绝」,连上文读作「<涉溱>其绝」;又以「肆」字从人、从聿,与「而」字连读为篇名而无说。按,「继」字又见简二七,上文已有考释。「肆」,简文左旁从「人」;右旁从「又」、从「木」,不易辨识,疑「隶」之稍讹,当读为「肆」。《郘钟》、《洹子孟姜壶》铭文「肆」字,与此形近。《郭店楚墓竹简》<性自命出>、<尊德义>、<语丛二>等篇亦见此字,但字形稍讹。《论语?阳货》:「古之狂也肆,今之狂也荡。」何晏《集解》引包咸曰:「肆,极意敢言。」即放任之意。「继肆」,指继「古之狂」者,即「今之狂」,亦即行为放荡不检者。简文与《论语》同记孔子之言,<褰裳>诗以「狂童之狂也且」作结,简文以「继肆」评论之,「继肆」者必「狂荡」。士,事也,为也。「继肆而士」,谓其人放荡,行为不知检束。

34 简二九「角艳妇」:艳,原释阙疑,而与「角」连读,以为《诗经》篇名。按,此字左旁从「巿」,右旁疑「臽」之讹,当读为「艳」;《包山楚简》简一三八、简一六五、简一七七、简一九三有从「臽」之字,可以参看。《小雅?十月之交》:「艳妻煽方处」毛《传》:「美色曰艳」。角,竞也,逐也。<褰裳>云:「子惠思我,褰裳涉溱。子不我思,岂无他人?狂童之狂也且!子惠思我,褰裳涉洧。子不我思,岂无他士?狂童之狂也且!」诗仅二章,而极尽挑逗之能事,故简文谓「<涉溱>,其继肆而士,角艳妇」也。简文「士」字右下墨点为句读符,於「士」字一顿,其句号则在「妇」字右下也。

35 简二九「河水」:依文例当为《诗经》篇题。《国语?晋语四》:「秦伯赋<鸠飞>,公子赋<河水>。」韦昭《注》以「河」为「沔」之讹,其说於字形有据,且《小雅?沔水》:「沔彼流水,朝宗于海」云云,切合重耳之身分与处境,原释以为此二字「应是逸诗的篇名」,似可考虑。但简文篇名与今本不尽相同,如简文十八、简二十「杕杜」,今本作「有杕之杜」;简二七「仲氏」,今本作「何人斯」;简二九「涉溱」,今本作「褰裳」;且此例古已有之,秦伯赋<鸠飞>即今本<小宛>是也。盖截取诗句为题,取舍有别故也。然则简文所谓<河水>,又未必今本所无也。按,「河水」一词,《诗经》凡三见:《邶风?新台》、《卫风?硕人》、《魏风?伐檀》。此简上文论<褰裳>,以男女淫乱为说,<硕人>、<伐檀>二篇与此无关,似可排除。<新台?小序>云:「<新台>,刺卫宣公也。纳伋之妻,作新台于河上而要之,国人恶之而作是诗也。」卫宣公为其世子迎亲,闻新妇美而筑台於河上,半途强纳之,其好色非礼,较<褰裳>之涉水寻欢实有过之而无不及,简文盖因论<褰裳>而连类论之。然则所谓<河水>,疑即今本《邶风?新台》也。


后记:

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,初访上海,得朱渊清兄代购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(一)》,连夜挑灯读之,次日与内子及渊清兄往复商榷,获益良多。旅沪期间,习以为常,惜客中无参考书籍,论其大略而已。既返台北,属草未竟,而电脑中毒,档案全毁,经抢修无效,只能重新购置。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,草成《孔子诗论新释文及注解》、《论上博孔子诗论竹简留白问题》二文,寄渊清兄请教。兹稍加修订,送交「简帛研究」,以就教於庞朴先生与并世方家。岁云暮矣,学期行将结束,教读生涯,琐务蝟集,匆匆不及加注,读者谅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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