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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广仓: 论雅各布森“诗歌语法”批评理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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狐一



加入时间: 2007/02/09
文章: 104

文章时间: 2007-8-20 周一, 下午1:52    标题: 李广仓: 论雅各布森“诗歌语法”批评理论 引用回复

摘 要:雅各布森结构主义语言学诗歌批评,一直是文学理论的难点。本文通过对其诗学理论中几个重要概念的探讨分析,展示了雅各布森诗歌批评的思维逻辑以及“诗歌语法”批评的操作方法。
关键词:诗歌功能;诗歌语法;对等原则;隐喻;转喻

日常语言与诗语不同,已是不争的事实;但为什么不同或怎样不同,要在理论上予以回答并非易事。罗曼·雅各布森,既是一个语言学家,也是一个诗歌批评家,他运用广博的语言学知识,将结构主义语言学与诗歌批评连接起来,从诗歌的语言形式入手,揭示了“诗文本何以为诗”的奥秘,建立起一种语言学诗学批评方法。

一、“诗歌功能”与“对等原则”

雅各布森很早就将语言学与诗连接在了一起,他的形式主义诗歌理论极有见地,如“诗歌暴露自己的语言手段”、“诗歌是自在的词”等。但雅各布森在诗歌批评实践上的主要贡献,在于从语言的整体交流功能的对比研究中,分离出一种“诗歌功能”,并对该功能的形成过程给予透彻的语言学解析,从而在理论上解释了诗歌语言何以不同于其他语言。这一解释具有开创意义,揭开了“诗歌语言之所以成为诗歌语言”的内在生成机制。
在雅各布森之前,已经有人进行语言交流功能方面的探讨;而雅各布森有了新的看法。他认为,指称并不是语言的唯一功能,除了对周围的世界做出陈述外,说话者还“彼此问候”、“发出命令”、使用“双关语”等。可见语言交流是一个多种功能并存的交流图式。在雅各布森之前,语言学界一般认为语言交流包括三种功能:认知(指称)功能、呼吁功能、和情感功能。雅各布森在其论文《语言学与诗学》中拓展了这一模式,新增了3种功能:寒暄(接触)功能、元语言功能、诗歌功能,从而形成一个新的6因素语言图式:说话者(表情功能)、受话者(呼吁功能)、语境(指称功能)、信息(诗歌功能)、接触(寒暄功能)、代码(元语言功能)。
六个因素分别与语言的一种功能相关,显然,雅各布森列出这一图式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要为语言的诗歌功能留下一席之地:如果交往倾向于话语信息(message)本身,诗歌之美学功能将占据主要地位。“纯以话语为目的,为话语本身而集中注意力于话语——这就是语言的诗歌功能。”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,诗歌语言的功能与其他的语言交流形式有所不同,因为它是内指性的,它的构成形式不以传达信息为目的(如日常语言),而是着眼于话语自身的构成。就是说,诗之所以为诗,取决于诗歌的构成方式,妙就妙在它自己解释它自己。雅各布森举例说:
“你为什么总说琼和玛杰里,而不说玛杰里和琼?这对双胞胎姐妹,你是不是更喜欢琼?”“没有的事,只不过这么说更顺耳而已。”
如果两个专名并列,说话人就会有意无意地先说较短的那个,这并没有先后的等级问题,完全是这句话自身结构(前短后长)决定,因为这样说使话语具有更好的 “形式”。正是这种“形式”因素,使诗歌语言区别于其他语言。在实用语中明明需要这样说的话,到了诗歌语言里却变成了另一种形式。《木兰诗》中木兰为从军做准备,要到“东、西、南、北”四市买马及马具,这种敷陈其事的叙事语言,只能从诗歌文本内部构成形式上去解释。按雅各布森的话说:“诗歌功能就是把对应原则从选择轴心反射到组合轴心。” 这句话是理解雅各布森诗歌理论的关键。它包含三个重要概念:对等原则、选择轴、组合轴。目前学术界对这句话的理解还不够透彻,许多人的解释模糊不清,这句话既包含着结构主义语言学知识,也有诗歌自身的话语特性。
这里的“选择”和“组合”概念,指语言行为所采取的两个基本操作方法,选择可理解为“遣词”,组合可理解为“造句”,它源于索绪尔关于语言活动中存在着 “句段关系”(横组合)和“联想关系”(纵聚合)两层次观点。雅各布森对索绪尔的理论作了进一步发挥,他发现,在给儿童做心理测试时,对于hut(小屋)一词,要儿童说出词语在他们头脑里最初的反映,一个儿童的回答可能是 a poor little house(一个简陋的小屋),而另一个儿童则可能是burnt out(烧尽)。这两种反映,前者是对刺激物(小屋)的替代,后者是对它的补足。“替代”体现了语言的选择能力(纵聚合),而“补足”则体现了语言的组合能力(横组合)。选择具有共时性向度,组合具有历时性向度。正如索绪尔所说的那样,信息是由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结合而成,水平运动把词语结合在一块,垂直运动则从语言库存中选择具体的词,形成替代(聚合)关系。
在聚合轴上,许多意义相同、相反、相似的词垂直聚合在一起,构成“对等关系”,在语言表达时供人们选择。例如,如果“谈话主题”是“孩子”,那么同义词有 “儿童”、“小家伙”、“小鬼”、“小东西”(反义词如汉子、老头等)等,所有这些词在聚合意义上是对等关联的,他们漂浮在聚合轴上。为了陈述该“谈话主题”,人们就会从语义相近的聚合动词中选择一个,例如睡觉、瞌睡、打盹等,将选择出来的两个词组合为一个语链,一个语言行为形成。
在具体诗歌文本中,“对等原则”的组合更为复杂,它不是日常语言的简单对等选择,而是在上下句、上下节之间,进行组合与选择的“对等”转换,在组合轴上两个看似不等的词,由于有聚合轴上的等值参照,表现在诗中就是相等的了,从而实现了把选择关系置入组合关系的转换,这就是“诗歌功能是把对应原则从选择轴反射到组合轴”的涵义。如诗句:
“那些寂寞的花朵/是春天遗失的嘴唇”(海子《历史》)
在日常语言看来,这两句话简直是胡说八道,但由于“花朵”和“嘴唇”在两轴的转换过程中等值,诗意也就产生了。

二、“对等原则”与隐喻/转喻的两极

若将“对等原则”进一步延伸,则和“隐喻/转喻”发生联系,从而构成诗歌的“语法”(形式)。由于确立了语言交流6功能中“诗歌功能”的地位,就可以在语言学的视域上研究诗歌构成的“纯形式”法则,这一法则就是“对等原则”与隐喻和转喻关系在诗歌中的运转。在普通语言交流中,“联想聚合关系”与“句段组合关系”交叉结合,在差异与选择中共同完成意义的传达。而在诗歌的表达中,“垂直联想关系”非常突出重要,雅各布森称之为“选择轴”,诗人在词语选择时,总是将相近、相似的词语并列,如:“托马斯是个光棍汉,杰瑞米是个未婚人。”“阿爷无大儿,木兰无长兄。”“沧海月明珠有泪,蓝田日暖玉生烟”等。它们无论在整体意义、还是在词的组合与韵脚对比上,都遵从“对等”表达,它是诗歌为突出自己的形式必须遵从的原则。雅各布森从语言学出发,认为“等值原则”是诗歌的“语言”(纯形式构成),而非“言语”(话语意义),不但词语的选择遵从它,在诗歌的音响、格律、韵律、语音构成、句子与句子、大组合段与大组合段之间,也不例外。对应成为诗句顺序关系的规定因素,在诗歌中,一个音节与同一顺序关系上的每一个音节对应,词重音与词重音对应,无重音与无重音对应;在韵律上,长音与长音对比,短音与短音对比;句法停顿语句法停顿对应,不停顿与不停顿对应。对等原则深入到诗歌表达的深层结构之中,特别是在抒情诗中,更是如此。
为了更进一步解释“对等”问题,雅各布森用一句“很绕”话来说明:“诗歌语言与元语言截然相反,元语言是利用顺序构成的等式,诗歌是利用等式构成顺序。” 其意是说元语言是一种解释性语言,它也可以将同义词组成对应句,如“母马就是雌马”、“晨星就是昏星”。在这里,元语言的解释功能创造了这一等式;而诗歌利用的是语音的平行、意义的对立、选择的相似、组合的近临构成“等式”,这个等式是“先在”的诗歌语法,不能从逻辑推出。等式两端并不一定能以元语言的方式相互解释,是垂直联想功能将它们置于相等的地位。离开诗歌的对等语法结构,它们之间构不成等式。试看以下几句诗:
“是他,用指头去穿透/从天边滚来烟圈般的月亮/那是一枚定婚戒指/姑娘黄金般缄默的嘴唇”(北岛《黄昏:丁家滩》)
经过一系列的转换,将“烟圈”、“月亮”、“戒指”、“嘴唇”对等,读者并不觉得奇怪。这是为什么?要回答这一问题,就牵涉到雅各布森诗学的另一对术语:隐喻与转喻。隐喻和转喻是两种古老的修辞手法,广义上二者都有以此物喻彼物的意思。在雅各布森的诗学批评中,通过其结构主义语言学的阐释,隐喻与转喻成为既对立又相互连接的两极,是诗歌话语特有的表意功能得以实现的载体,从而在结构语言学的背景上揭开了诗歌功能实现的秘密。他认为,在文学创作中,语言的 “组合”与“选择”,与两种基本修辞手法——隐喻与转喻有密切关系。隐喻在实际运用中往往取意象间的相似、类比或曰谜比关系,例如,但丁在《神曲》中将因禁食而消瘦的灵魂称为“宝石脱落的戒指”,即是一种隐喻用法;转喻则是相临事物的替代或相继,相临性是其重要特点。如苏轼《宿海会寺》中有“木鱼呼粥亮且清,不闻人声闻履声”句,“履声”是“人声”的转喻替代。语言学的“组合”过程表现为把一个词置于另一个词旁边的临近性关系,它的方式类似于转喻;语言学的“选择”(或联想的)过程表现在相似性方面,它的方式类似于隐喻。是相似把隐喻的词语同它所替代的词语联系起来。这样,隐喻与转喻就与索绪尔语言学选择与组合两轴发生了关联。在日常话语中本无关联的戒指、花朵、嘴唇、月亮,甚至石头与狗,在垂直联想中都能产生等值,构成隐喻关系。如北岛的诗歌《无题》:
“永远如此/火,是冬天的中心/当树林燃烧/只有那些不肯围拢的石头/狂吠不已”。
在诗中,“火”与“冬天”之间并不存在形状、概念上的关系,但诗人把它们联系在一起,是取二者“临近性”或“相继”关系,如烟/火,雷/雨等,是一种转喻用法,是组合关系;“树林燃烧”一句,完全是陈述句段组合;接下来“石头”与“狗”的链接,则是一种隐喻,在诗歌文本中,两者存在形状上的相似替代,石头与狗“等值”,故诗人在垂直选择轴上将二者连接在一起;最后一句又是转喻组合,既然石头可以等值于狗,那么它就会“狂吠”,石头与狂吠之间构成合乎情理的水平“组合”。
把一首诗拆分为泾渭分明的两种手法的交替使用,显然不符合创作实际。因为隐喻与转喻既是对立的,在实际文本中又是串联、交织在一起的、从而实现诗歌的复合意指功能。没有“狗”和“石头”之间的隐喻架构(替换型反应),“石头”与“狂吠”之间的转喻链接(谓语型反应)就不能实现。有了“烟圈般的月亮”的隐喻,用“手指去穿透”的转喻链接才是“可能的”;上句“订婚戒指”与下句“姑娘的嘴唇”之间,两个定语“定婚(的)”与“姑娘的”之间是转喻关系;两个中心词“戒指”和“嘴唇”之间是隐喻关系。因此,雅各布森强调说,诗歌的功能,就是要把“对应原则”从选择轴反射到组合轴上。这样才能构成诗歌文本连续不断的意义流动,可见“隐喻与转喻的两极”是连续交叉的。一般来说,隐喻在抒情诗中常见,转喻在叙事诗中常用;隐喻与浪漫想象相关,转喻和现实主义写作相联。
雅各布森运用上述理论,从语言形式分析入手,揭示诗歌文本的构成秘密。在《评夏尔·波德莱尔的<猫>》(与列维—斯特劳斯合写)一文中,雅各布森运用结构主义诗学法则,对波德莱尔的14行诗《猫》进行语言学解读,从各个语法范畴的对比关系中研究诗的内部构成形式。比如,所有构成韵脚的名词都是阴性,所有阴韵都是复数,所有阳韵都用单数;14行诗有三个大句,即首四行为一大句,接下来的四行为二大句,后两段三行诗为三大句。在三大句段中,主句动词的运用次数呈算术级数分布,个数分别为1、2、3个,构成独特的结构关系;诗中词语构成数对二项对立:情人/学者、倔强/温柔、科学/欢乐;家猫/荒野狮;“热恋的情人和倔强的学者”与“倔强与温柔的猫”之间的隐喻关系,“猫”、“拉灵车的马”、“狮身人面兽”三者之间的转喻替代。通过细分诗中各种关系的对比转换,凸显“猫”和“女人”之间构成的总体隐喻关系,曲折表达出作者对女人的“想象”态度。
尽管雅各布森的诗歌批评将重心放在形式方面,较少讨论诗歌的“意义”,但他的理论仍然给我们很大的启示:通过对等原则、隐喻与转喻的诗歌“语法”分析,仿佛一幅具有鲜明印记的“联络图”隐藏在诗歌文本的韵律、字句、段落之间,它们以“突出”的形式将读者的注意力引领到“信息”(话语)本身,突出语言的“诗歌功能”。

三、“诗歌语法”批评实践

诗何以为诗?此表达为何好于彼表达?在传统诗学中,“诗味”之不可言说,只能以“体悟”、“妙悟”予以笼统解释之难题,在雅各布森诗学中得到某种程度的解答,我们试以中国诗歌为例说明之。谢榛《四溟诗话·卷一》有如下讨论:
韦苏州曰:“窗里人将老,门前树已秋。”白乐天曰:“树初黄叶日,人欲白头时。”司空曙曰:“雨中黄叶树,灯下白头人。”三诗同一机杼,司空为优,善状目前之景,无限凄感,见乎言表。
谢榛认为三者同一机杼,颇有见地。在中国传统诗学理论中,三句诗具有相似的修辞方式,属于比喻中的“谜比”。司空句所以为优,在于状物写景手段高超,情感表达更充分。至于情感因何“见乎言表”,谢榛没有更多解释。按中国诗歌批评传统,此种解释已经很“充分”。雅各布森的理论则可以补充解释:
首先,三诗句中的“树老”、“人衰”,在语言的选择轴上是一种联想式“等值”关系,从而构成一种“等式”,三者“同一机杼”之说即源于此。
其次,三诗句中的“树”和“人”之间都是隐喻表达,末尾押韵皆为平仄声长短对立;从字面上说,除第2句没有说出场所,第1、3句分别有“窗里”、“门前”,“雨中”、“灯下”外,诗之“意思”并没有变化;这样看,三者似乎没有多大差别,其实不然;那么,说第3句为最优的根据到底在哪里?谢榛似乎无法说清楚。
再次,原来,三者在句段组合上有很大不同,虽然都使用“对等”语法,都是隐喻关系,但在语义投射(从选择轴到组合轴)过程中,在交流功能上发生了程度不同的语义变化:1、2句诗在外表上看都按照诗之语法进行了对等表达,突出了“诗歌功能”,但在组合过程中,由于“窗里人将老,门前树已秋”中有“将”、 “已”二字;“树初黄叶日,人欲白头时”中有“初”、“欲”二字,诗句的时间延展性、逻辑推理成分明显增强,按雅各布森的语言交流图式的说法,具有“说明、解释作用”的“元语言”功能有所抬头,这必然会削弱其“诗歌功能”,因为只有纯以话语自身为表达目的,才是诗之语言功能。就是说,1、2句犯了诗语之忌。
而“雨中黄叶树,灯下白头人”中的“雨中”、“灯下”,不存在为寻找水平聚合之逻辑关系,或为突出时间向度,向“元语言功能”求助(其实,对等原则构成的隐喻关系不需要寻找逻辑链接)的迹象。该句虽然也存在时空性,但与前两句不同的是,这里的时空是无须推敲就能感觉的共时存在,不是被叙事者强拉在一起,而是与中心词“黄叶树”、“白头人”自然粘合,形成干净利落、对仗工整、冲击力强、无须逻辑思考,凭直觉即可把握其审美内蕴的独特效果。就是说,该诗句的 “突出表达”让读者感觉到了“较纯诗语”与“不纯诗语”之间的细微差异。当然,这里是孤立地讨论三个诗句的内部构成,并不否定诗歌文本中“元语言”存在的合理性及其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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