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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坎特伯雷故事》乔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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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正文
狐一



加入时间: 2007/02/09
文章: 104

文章时间: 2007-8-22 周三, 下午12:50    标题: 《坎特伯雷故事》乔叟 引用回复

总引(1-162行)

当四月带来它那甘美的骤雨,
让三月里的干旱湿到根子里,
让浆汁滋润每棵草木的茎脉,
凭其催生的力量使花开出来;
当和风甜美的气息挟着生机,
吹进树林和原野上的嫩芽里,
年轻的太阳也已进入白羊座,
已把白羊座一半的路程走过,
而小鸟小雀唱着各自的曲调——
整夜里它们都睁着眼睛睡觉——
(这是大自然拨弄出它们心声);
这时候人们也就渴望去朝圣,
游方僧也就渴望去异地他乡,
去各地知名于世的神龛圣堂。
无论英格兰各郡的东西南北,
人们尤其要去的是坎特伯雷,
去拜谢恩泽万民的殉难圣徒,
因为人们有病时他给予救助。

就在这时节,就在其中的一天,
我正住在萨瑟克的泰巴旅店,
已经满心虔诚地准备好登程,
专诚去坎特伯雷那地方朝圣。
在那天傍晚,有二十九位旅客
来到了这客店,他们形形色色,
全都是在路上彼此萍水相逢,
全都是跨着坐骑要前去朝圣,
而坎特伯雷是他们去的地方。
旅店的房间和马厩都很宽敞,
把我们个个安顿得十分舒适。
不久后太阳从地平线上消失,
我同他们每个人都作了交谈,
很快就成了他们当中的一员。
大家约定来日上路要起个早,
而路上的情形,下面我会说到。

但是既然我有很充裕的时间,
在我进一步细述这故事之前,
我觉得比较合情合理的做法
是根据我对他们各人的观察,
把我看到的情况全告诉你们:
他们是什么人,属于哪个阶层,
甚至还要说说他们穿的衣裳——
现在我就从一位骑士开始讲。
这位骑士是个勇敢的男子汉,
从他一开始骑着马闯荡人间,
就热爱骑士精神和荣誉正义,
就讲究慷慨豁达与温文有礼。
在他君主的战事中表现英勇,
他南征北战处处都留下行踪,
在基督徒世界或在异教之邦,
他都因为有勇气而备受颂扬。

攻下亚历山大城时他就在场;
他在普鲁士的多次庆功宴上,
比各国骑士优先,坐上了首席;
与身份同他一样的基督徒比,
他在立陶宛、俄罗斯战功最大;
围攻阿尔赫西拉斯他也参加,
并且驰骋在柏尔马利亚作战;
他与人一起把阿塔利亚攻占,
也把阿亚斯攻克;在地中海上
他率领大批高贵的战士出航。
他曾十五次投入殊死的战斗,
又为我们的信仰,三次把敌手
杀死在特莱姆森的比武场上。
他一度侍奉帕拉希亚的君王,
在那段时间里我们这位骑士
征讨土耳其异教徒的另一支:
每次赢得最高荣誉的总是他。
尽管他极其勇敢却世事洞达,
举止的温和简直就像是姑娘;
一生中他不管遇到什么对象,
也从来都不曾说过一句粗话。
这骑士真是忠贞、完美又温雅。
现在我告诉你们他那副装备:
他的马虽好,衣着却并不华美。
穿的是一袭粗布的无袖长衣,
已被他锁子甲弄得满是污迹;
因为他是远征后刚乘船归来,
接着便上路来进行这次朝拜。

他有个儿子随行,这年轻扈从
正在恋爱,他精神振奋又忠勇,
有一头像是火钳烫出的鬈发。
依我看,他年纪约在二十上下;
他的个子同一般的人差不多,
但孔武有力而且出奇地灵活。
他一度随同骑十团远征各地——
到过佛兰德斯、阿图瓦、皮卡第——
时间虽很短,然而表现却不坏,
为的是博取他心上人的青睐。
他绣花的衣裳像是草地一片,
满是白花和红花,新鲜又娇艳。
整天里他不是唱歌就是吹笛,
就像是五月天充满青春朝气。
他穿着短衫,那袖子又肥又大。
他精于骑术,善于驾御他的马;
他能文能诗,能作曲又能跳舞,
还能绘画并骑马执矛去比武。
炽热的爱火在他的心中燃烧,
使他夜里睡得同夜莺一样少。
他谦逊有礼,乐于帮人家一手;
到了餐桌上,他总为父亲切肉。

骑士还带有一名跟班,他这趟
没多带仆从,因为他爱这样闯;
跟班的外衣和兜帽全是绿色;
腰带下有一筒利箭稳稳挂着;
孔雀毛的箭羽,箭镞闪闪熠熠——
这箭从没因箭羽萎蔫而落地——
他善于修整武器,因为是乡勇,
而他手中握着的,是一张硬弓。
他脸色黝黑,短发盖在头四周。
论林中狩猎,他可是一把好手。
他的手臂上套着精致的护腕,
身子的一旁是他的盾牌和剑;
另一边则是寒光闪闪的匕首,
它制作精良,锋利得就像矛头。
他胸前闪着白银的圣徒像章,
一只号角挂在他绿色肩带上——
是个护林人,我想我猜得不错。

还有一位女修道院院长嬷嬷,
她浅浅的笑容谦和而又纯真,
她的痛骂是说声“圣罗伊作证”;
大家对她的称呼是玫瑰女士。
听她唱歌要趁她做礼拜之时,
她唱的圣歌带鼻音最是动人;
她讲的法语既流利又很标准——
是从斯特拉特福学来的腔调,
因为巴黎的法语她从未听到。
她餐桌上的礼仪学得很到家;
没一点食物会从她唇间掉下,
她手指不会蘸到调味汁里面。
她小心翼翼把食物送到嘴边,
决不让一点一滴往她胸前掉——
讲究礼节与礼仪是她的爱好。
她的亡嘴唇她总擦得很干净,
所以杯沿没一点油腻的唇印,
尽管已就着杯子喝了好几次;
进食时她好一派得体的举止。
可以看出,她性格开朗兴致高,
既使人舒服,对人又亲切友好;
她尽力让举动显示高贵气度,
表明她是懂宫廷礼仪的人物——
这—切表现使得她颇受尊敬。
要说到那种仁厚温柔的感情,
她是满腔慈悲,一肚子好心肠;
看到一只老鼠夹住在捕机上
死去或流血,她就不禁要流泪,
她养着几条小狗,她给它们喂
烤肉,或者喂牛奶和精白面包;
只要这中间有一只竟然死掉
或挨了棍子抽打,她准会哭泣——
她有满腔的柔肠、仁爱的心地。
她修女的头巾折得恰到好处;
鼻子匀称,亮如玻璃的灰眼珠;
她的嘴很小,长得又红又娇柔;
说真的,她还有个白皙的额头——
我看这几乎是一个手掌宽度,
因为她完全是一个常人高度。
我还注意到她的斗篷做得好。
她臂上有一串珊瑚念珠环绕,
中间隔着绿色的饰珠一颗颗,
这串念珠上有个金胸针闪烁;
这个胸针上有个A字的大写,
下面是句拉丁语:爱战胜一切。
           黄杲欣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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